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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铎 绘
正值应届毕业生就业入职高峰。近日,有毕业生反映入职时遭遇“扣证件”等问题,在网上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应,“扣证件”为典型的求职陷阱,遇到这种情况请果断拒绝。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扣留他人证件原件,求职者千万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果遇到这样的单位,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作者:王铎 绘
《中国教育报》2023年08月10日第2版 版名:中教评论·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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