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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提出,大多家庭在生育之后会面临住房面积不足的问题,购买改善型住房是许多多孩家庭会考虑的一步。购房往往需要贷款,依据现有贷款政策,在上海,如名下无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购买改善型住房也被视作购买二套房,需按照相对首套房贷利率更高的二套房贷利率来计算。
该市民表示,如鼓励生育,建议在符合多孩和一定居住改善的条件下,在贷款上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比如仍按首套房利率计算。否则对于二胎三胎家庭而言,在如今市场情况下,房屋置换压力非常大。
对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回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16]54号)、《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6〕1062号)的精神,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统筹研究针对特殊群体、特殊区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人民银行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配合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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